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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温州市成为国务院首批棚改激励地市

浙江建设 2022-08-0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地区予以督查激励,我省温州市成为国务院首批棚改激励的12个地级市之一。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尤其是2018年,我省努力克服棚改融资及相关政策调整带来的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以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治理为重点内容的棚户区改造,完成棚改开工40.6万套,开工率位居全国第一。




  一是早谋划早启动。在2017年下半年确定2018年棚改目标等计划任务时,省建设厅就要求各地同步报送棚改计划开工项目清单,把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县(市、区)、具体地块(村)、具体项目,同时分三个批次将棚改计划项目向社会公开,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促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18年以来,连续召开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推进会,对全年任务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推动。


  二是严督查勤指导。督促各地对照时间表、任务表、进度表,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督促任务量大和进展缓慢地区加快棚改开工进度,由省建设厅领导带队,实地前往相关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充分引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切实加快了任务完成进度。同时,密集调研指导,共商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建议。


  三是强资金强保障。为对接2018年棚改融资需求,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省建设厅提前谋划,专门召开由各大金融机构和各市棚改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棚改融资恳谈会,为棚改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确保项目顺利竣工交付使用。


  2019年,我省将继续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以实现棚改开工18.3万套为目标,加快改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应有的贡献。(厅住房保障处 供稿 编辑 朱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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